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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建立上海市老年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沪民老工发〔2008〕8号
上海市统计局:

 

本市老龄化速度正在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也正面临着人口快速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的巨大挑战。近年来,老龄问题的凸现,已引起市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随着政府科学决策进程的推进,今后上海的一系列涉老政策必须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充分了解老年人信息的基础上加以制订,因此政府对于掌握老年人各方面信息以及基于信息调研的决策咨询的要求将大大提高。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了解本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从2006年起,根据时任副市长周太彤同志“抓紧建立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统计监测制度”的批示精神,我局在你局的支持指导下,连续两年开展了全市性的老年事业监测统计工作试点,汇编了《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召开了信息发布会,为政府各部门制订涉老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工作,并将其逐步纳入常规性工作,我局拟2008年继续建立本市老年监测统计报表制度,请核批。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1、 20090330-沪老龄办发〔2009〕8号-附件:上海市“老年维权十大标兵律师”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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